瞧一瞧, 卖房需要先公示物业信息了
从明年起,北京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初审时,需要提交小区前期物业企业、物业区域划分等信息,市住建委会在网上公示这些信息,供业主查询和社会监督。
市住建委昨天下发了《关于商品房预售初审阶段有关物业管理事项核查工作的通知》,该通知要求,在商品房预售初审时,开发商就要登录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,在填写预售许可申请的同时,填写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、资质证书号、前期物业的招投标等信息。区县房管部门在受理预售申请后,将对小区物业方面的信息进行核查。并作为预售许可材料,一并存入档案内。
此外,开发商申请楼盘的预售许可时,还须要提交《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》,在这份意见书中,包括了该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、小区物业区域的四至范围、房屋总建筑面积、业主总户数,以及水、电、气、热、停车位、垃圾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情况。